投资者关系 >

公司公告 >

2018-070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

2018-070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21      浏览:18419人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科鼎实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部分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京蓝科技,证券代码:000711)自2018326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327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于2018425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根据公司与有关各方初步论证、协商后的意向文件,本次筹划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初步判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需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20185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8525日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及《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201864日,公司与殷晓东等51名中科鼎实股东(以下简称转让方)签署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科鼎实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协议》,公司以303,398,480元现金收购转让方持有的中科鼎实21%股份,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6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本次股份转让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发布该事项的进展公告。同时,公司将继续收购中科鼎实其他部分股份。本次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867日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关于现金收购中科鼎实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1%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及《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标的已确定,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方案已初步达成一致,但交易涉及部分交易对手方仍需一定的时间就方案的具体细节与交易对方及相关各方进行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自20186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在201862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公司承诺于201892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交易信息。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法律声明 版权所有©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黑ICP备1900646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