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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95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信建投-京蓝沐禾PPP项目可持续发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的公告

2017-195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信建投-京蓝沐禾PPP项目可持续发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02      浏览:4052人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信建投-京蓝沐禾PPP项目可持续发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于20179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1

201712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中信建投-京蓝沐禾PPP项目可持续发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71423号)。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上证发【201480号)等有关规定,上交所认为中信建投-京蓝沐禾PPP项目可持续发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事项无异议。

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自收函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影响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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